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食堂后厨吊顶及照明灯具采购
采购方式:询价
采购预算:人民币176000元
采购需求:
品名 | 规格 | 数量 |
天棚面龙骨及饰面拆除 | 原龙骨及饰面拆除 | 830.12㎡ |
吊顶龙骨 | 装配式U形轻钢 规格600×600mm平面 | 830.12㎡ |
方板 | 铝合金方板天棚 嵌入式600×600mm | 830.12㎡ |
荧光灯 | 集成吊顶吸顶灯600×600mm | 92套 |
备注:所有产品报价包含安装及垃圾清运 |
合同履行期限:
1.服务期限:本次合同约定。
2.送货要求:按订货要求进行送货,并在24小时内送达指定场地,不得以送货数量的多少、距离远近等拖延送货;运费包含在总价中。
3.验收标准:符合国家技术标准,和用户使用标准。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
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
1.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1.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1.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1.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1.5参加采购活动前经营活动中三年内,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1.6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2.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无
3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(1)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或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(2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(3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(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,母公司、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)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
(4)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(除银行、保险、石油石化、电力、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)。
(5)注册经营范围符合本次询价要求。
三、采购文件的获取
不再单独发放采购文件。
本项目采用现场评标方式。
意向供货商需将报价和相关证明文件密封送至郑州市文化北路256号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。
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。收件人:冯老师
接受响应文件停止时间:2025年1月21日17点00分。
四、项目开启
时间:2025年1月22日9点00分(北京时间)。
地点: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奉公楼2楼会议室。
五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。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1.信息发布媒体:该信息刊登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网站,敬请各供应商注意。
2.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,设备类。
七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1.采购人信息:
名 称: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
地 址:郑州市文化北路256号
联系方式:0371-63519665
2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冯老师
电 话:0371-63519665
3. 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纪委监督电话:0371-63688858
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
2025年1月17日